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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银保
2019-11-15

产品简介:政银保贷款业务是指由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我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三方合作,以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出资成立的担保基金提供担保,由本行提供信贷资金支持,保险公司提供履约保险,向清新区辖区内符合条件的自然人、涉农企(事)业、经济组织等发放的生产经营性贷款。

贷款对象: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经济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种养专业户

贷款额度:最高可达500万元。

贷款期限: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3年。

贷款用途:农业、农产品生产经营

贷款利率:年利率低至5.22%。

还款方式:一年以内按月付息,到期还本;一年以上按月付息,分期还本。

申请条件: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有稳定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明确的贷款用途;

         3)收入稳定,信誉良好;

         4)参加政银保贷款保证保险;

         5)我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以上情况如有变动以本行业务规定为准,由清新农商银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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