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金融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银行函证工作操作指引>的通知》(财办会〔2024〕2号),以下简称《操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广东清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已实现函证业务集中化处理,受理银行询证函(格式一、二)(附件1-2),目前支持办理纸质函证或电子函证。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业务受理要求
(一)纸质函证。
1.《银行询证函》须采用《操作指引》要求的格式,并注明被委托审计机构的具体名称和联系方式。
2.询证函须由被审计单位加盖预留银行的签章。如询证函有多页的须加盖骑缝章,原则上将被审计单位预留银行签章处加盖的预留签章用作骑缝章。如果采用数字函证方式,则不做强制要求。函证同一个企业多个账户,且账户预留银行签章不同的,若其中一个账户为授权扣款账户,询证函应当加盖授权扣款账户的预留银行签章。
3.因企业账户注销或其他原因不能从授权账户扣收函证服务费的,被委托审计机构应当配合本行与被审计单位沟通并支付函证服务费用。
4.被委托审计机构采取跟函方式询证的,应同时提交被委托审计机构出具的授权书(介绍信)及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要素及盖章齐全的询证函,其中验资业务银行询证函,跟函人员信息应填写在询证函“联系人”信息中。授权书(介绍信)应包含被审计单位名称、函证经办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办理事项、有效期限等信息并加盖被委托审计机构公章。
(二)电子函证。
1.采用电子函证方式申请函证业务,被审计单位应先申请开通企业网银的电子函证功能。
2.被委托审计机构应通过共享数字函证系统发起函证业务申请。
3.被审计单位在收到本行的短信通知后,应通过企业网银进行授权,登录企业网银路径:账户管理-数字化函证查询,进行电子授权,并寄送纸质《询证函业务委托授权书》(附件3)到本行集中办理部门。
4.被委托审计机构通过共享数字函证系统查收函证结果。
二、收费标准
银行函证业务手续费根据本行的服务价目表的收费标准为200元/份。本行已贯彻落实对中小微企业的优惠支持政策,对中小微企业免收函证费用。服务价格发生变化时以本行最新公示的收费标准为准。
三、函证受理部门、回函方式、联系地址
本行指定运营作业中心负责受理银行函证业务。纸质来函可使用邮寄或跟函方式送达,电子函证应通过共享数字函证系统发起申请。本行将根据来函情况,采用人工回函或电子回函的方式办理函证业务。回函用章为本行函证业务专用章。
受理机构:广东清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营作业中心
联系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信用路8号
联系人:银行询证函联系人(收)
联系电话:0763-5288730
邮政编码:511800
特此公告。
附件:1. 银行询证函(格式一)
2. 银行询证函(格式二)
3.询证函业务委托授权书
广东清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