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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清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调整)服务收费项目的公示
2025-09-11


广东清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调整)服务收费

项目的公示

尊敬的客户:

为进一步提升客户金融服务水平,顺应市场和业务发展需要,参照同业收费标准,本行近期拟新增及调整部分服务收费项目。根据《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原中国银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4年第1号)的规定,现将新增及调整的收费标准公示如下:

一、新增收费项目

序号

服务项目

服务内容

收费对象

收费标准

优惠政策

1

现金管理业务年费

为客户提供现金管理业务服务

企业

200元/客户/年

二、调整收费项目

序号

服务项目

服务内容

收费对象

收费标准

(调整前)

收费标准

(调整后)

优惠政策

(调整前)

优惠政策

(调整后)

1

单位账户开户费

为客户提供单位账户开户服务

单位

20元/户收取

200元/户收取

免费。

优惠期限截至2025年12月31日。

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五折收取,优惠期限截至2025年12月31日。

2

人民币代理收、付款业务

与委托客户签订协议,根据其委托向其指定对象发放或扣收款项的业务,向委托客户收费,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代发工资、代发社保养老金、代收学费、代收水费、电费、电视费、话费、通讯费、煤气费、物业管理费、代发各类分配款、各类补贴款等,以与委托客户签订协议为准。

全部

按协议约定收取

未调整

免费。

优惠期限:长期。

上述新增、调整服务收费项目的公示日期为2025年9月12日起至2025年12月12日止,公示期间若有疑问、意见或建议,敬请垂询网点工作人员,或致电本行客服热线96138。以上收费标准将在公示期届满后于2025年12月13日起生效。

特此公示。

                 广东清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2

附件:广东清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调整)服务收费项目的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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