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2 年3月28日上午10:00正式开会,会期半天。
2.会议地点:清远市清新区信用路8号清新农商银行7楼小会议室、股东指定场所。
3.召开方式: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
4.召集人:本行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林力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及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23名,代表清新农商银行有表决权股份数328,638,456股,占本行总股份的47.27%。
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行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表决通过了《关于审议聘请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在实际参加表决的23名股东中,赞成的股东所持股份共328,638,456股,所持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占本行总股本的47.27%。
2.表决通过了《关于审议〈广东清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在实际参加表决的23名股东中,赞成的股东所持股份共328,638,456股,所持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占本行总股本的47.27%。
3.表决通过了《关于审议〈广东清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在实际参加表决的23名股东中,赞成的股东所持股份共328,638,456股,所持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占本行总股本的47.27%。
4.表决通过了《关于审议〈广东清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在实际参加表决的23名股东中,赞成的股东所持股份共328,638,456股,所持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占本行总股本的47.27%。
5.表决通过了《关于审议〈广东清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在实际参加表决的23名股东中,赞成的股东所持股份共328,638,456股,所持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占本行总股本的47.27%。
6.表决通过了《关于审议〈广东清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2年版)〉的议案》;
表决情况:在实际参加表决的23名股东中,赞成的股东所持股份共328,638,456股,所持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占本行总股本的47.27%。
7.表决通过了《关于审议〈广东清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2年版)〉的议案》;
表决情况:在实际参加表决的23名股东中,赞成的股东所持股份共328,638,456股,所持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占本行总股本的47.27%。
8.表决通过了《关于审议〈广东清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信息披露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在实际参加表决的23名股东中,赞成的股东所持股份共328,638,456股,所持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占本行总股本的47.27%。
9.表决通过了《关于审议〈广东清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行为管理办法(2022年版)〉的议案》;
表决情况:在实际参加表决的23名股东中,赞成的股东所持股份共328,638,456股,所持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占本行总股本的47.27%。
10.表决通过了《关于审议〈广东清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在实际参加表决的23名股东中,赞成的股东所持股份共328,638,456股,所持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占本行总股本的47.27%。
11.表决通过了《关于审议〈关于广东清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2021年度履职评价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在实际参加表决的23名股东中,赞成的股东所持股份共328,638,456股,所持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占本行总股本的47.27%。
12.表决通过了《关于审议〈关于广东清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及其成员2021年度履职评价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在实际参加表决的23名股东中,赞成的股东所持股份共328,638,456股,所持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占本行总股本的47.27%。
13.表决通过了《关于审议〈广东清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022年版)〉的议案》;
表决情况:在实际参加表决的23名股东中,赞成的股东所持股份共328,638,456股,所持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占本行总股本的47.27%。
14.表决通过了《关于审议〈广东清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新增贷款用于发放支农支小贷款比例规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在实际参加表决的23名股东中,赞成的股东所持股份共328,638,456股,所持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占本行总股本的47.27%。
15.表决通过了《关于审议〈广东清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2年版)〉的议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在实际参加表决的23名股东中,赞成的股东所持股份共328,638,456股,所持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占本行总股本的47.27%。
16.表决通过了《关于审议清远市清新区盛旺化纤贸易有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在实际参加表决的23名股东中,赞成的股东所持股份共296,079,426股,所持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09%,占本行总股本的42.59%。反对32,559,030股所持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 %,占本行总股本的4.68%。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行聘请的广东大观律师事务所郭建华律师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
1. 广东清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
2. 广东清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出席人员资格经签到确认,召集人与出席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3.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通过的相关法律文件及决议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东清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大观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清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pdf
广东清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