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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清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2-06-16

广东清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2 67日上午10:00正式开会,会期半天。

2.会议地点:清远市清新区信用路8号清新农商银行7楼大会议室。

3.召开方式:以线下形式召开。

4.召集人:本行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林力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及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24名,代表清新农商银行有表决权股份数351,012,542股,占本行总股份的49.89%。

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行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广东森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股东广东爱健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因涉及关联方回避,同意 314,648,39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且有投票权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且有投票权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且有投票权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为:通过。

2.《关于审议〈广东清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2年版)〉的议案》,同意 351,012,54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且有投票权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且有投票权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且有投票权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为:通过。

3.《关于审议〈广东清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选举办法(2022年版)〉的议案》,同意 351,012,54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且有投票权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且有投票权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且有投票权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为:通过。

4.《关于选举广东清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外部监事的议案》,等额选举3名外部监事,其中:

4.1《审议及批准委任徐可明先生为本公司外部监事》,同意 351,012,54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且有投票权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且有投票权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且有投票权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4.2《审议及批准委任邓少文女士为本公司外部监事》,同意  351,012,54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且有投票权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且有投票权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且有投票权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4.3《审议及批准委任谭燕女士为本公司外部监事》,同意  351,012,54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且有投票权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且有投票权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且有投票权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表决结果为:选举徐可明先生、邓少文女士、谭燕女士为本行外部监事。

5.《关于选举广东清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监事的议案》,等额选举3名股东监事,其中:

5.1《审议及批准委任谢伟伟先生为本公司股东监事》,同意 351,012,54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且有投票权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且有投票权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且有投票权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5.2《审议及批准委任莫桃先生为本公司股东监事》,同意  351,012,54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且有投票权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且有投票权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且有投票权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5.3《审议及批准委任刘灿杨先生为本公司股东监事》,同意  351,012,54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且有投票权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且有投票权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且有投票权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表决结果为:选举谢伟伟先生、莫桃先生、刘灿杨先生为本行股东监事。

6.《关于选举广东清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等额选举4名独立董事,其中:

6.1《审议及批准委任刘景先生为本公司独立董事》,同意  351,012,54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且有投票权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且有投票权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且有投票权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6.2《审议及批准委任邹卫俊先生为本公司独立董事》,同意  351,012,54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且有投票权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且有投票权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且有投票权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6.3《审议及批准委任罗明元先生为本公司独立董事》,同意  351,012,54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且有投票权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且有投票权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且有投票权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6.4《审议及批准委任丁磊先生为本公司独立董事》,同意  351,012,54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且有投票权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且有投票权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且有投票权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表决结果为:选举刘景先生、邹卫俊先生、罗明元先生、丁磊先生为本行独立董事

7.《关于选举广东清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普通董事的议案》,差额选举4名普通董事,其中:

7.1《审议及批准委任黄焕初先生为本公司普通董事》,同意  260,984,07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且有投票权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35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且有投票权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90,028,47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且有投票权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65 %。

7.2《审议及批准委任江先洪先生为本公司普通董事》,同意  

 329,968,35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且有投票权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且有投票权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21,044,18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且有投票权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  %。

7.3《审议及批准委任卢建华先生为本公司普通董事》,同意   

 102,835,22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且有投票权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3 %;反对 187,802,61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且有投票权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5 %;弃权 60,374,70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且有投票权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2 %。

7.4《审议及批准委任李慧女士为本公司普通董事》,同意  102,835,22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且有投票权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3 %;反对 187,802,61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且有投票权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5 %;弃权  60,374,70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且有投票权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2 %。

7.5《审议及批准委任丘钰婵女士为本公司普通董事》,同意  295,306,71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且有投票权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13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且有投票权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55,705,82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且有投票权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87 %。

7.6《审议及批准委任梁国玲先生为本公司普通董事》,同意 229,746,23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且有投票权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45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且有投票权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121,266,30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且有投票权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55 %。

表决结果为:选举黄焕初先生、江先洪先生、丘钰婵女士、梁国玲先生为本行普通董事。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行聘请的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刘敬华律师、孔维辉律师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     

广东清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东清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特此公告。

 

 

 

 

广东清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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